面積119公頃,具備15條測試道及相關附屬設施,可執行車輛零組件、機車、汽車、商用車和軍用載具等產品研發及法規測試,為設施完善之國際級試車場。
因應車輛安全、環保、智慧與電子化發展趨勢,以及車輛產業環境之變化需求,車輛中心已完備之車輛研測能量與優質研發團隊,結合國內電子與資訊產業之強項優勢。
送測車輛之狀況及其油耗污染、噪音、安全等項目是否符合管制標準,為車主自行負擔之責任,且必須經過檢測才能得知檢測結果,請車主於送測前自行或委託專業保養廠確認車況,確保車況一切正常。送測結果若不符管制標準,該車之後續改善需由車主負責處理,本中心依法不得協助客戶處理送測車輛之改善與變更。
1.可至現場繳交現金或即期支票。 2.限掛郵寄:即期支票請郵寄至彰化縣鹿港鎮505 鹿工南七路六號,工業服務課陳小姐(EXT:2515)收 ,並請註明測試費之付款明細案號或發票號碼。 3.以ATM 轉帳或無摺存入(台灣銀行鹿港分行:14300-403030-9),請務必將匯款單傳真至:(04)7812-199,且電洽陳小姐(EXT:2515),已確認是否收到傳真。避免本中心無法即時沖銷 貴公司之帳款。
車主可親自送達ARTC或委託拖運公司拖運。
拖運公司聯絡方式如下:
1.山立拖運TEL:03-7874877
2.東安拖運TEL:02-27671857
3.華益拖運TEL:06-2152226
4.名煌拖運TEL:04-23251718
5.和盛拖運TEL:02-24553911
6.全鋒拖運TEL:02-87726767
除測試件外,還必須有測試用治具,治具依測試產品進行製作。詳細製作方式可與實驗室人員討論。
若為雙腳架則中央腳架與側腳架各執行10,000次;若為單腳架則執行15,000次耐久。此外,若腳架為兩個固定裝置(雙彈簧時),則不需進行此一測試。
由於測試時需進行舉昇之動作,因此除測試件外,還必須含車頭。
由於需進行振動久測試,因此除測試件外,還必須有如實車固定方式之測試用固定用治具。除此之外,若為電子式記錄方式,則另需附訊號讀取軟體。
法規無規定GPS功能型式之試件,且其測試方式應偏向以實車方式執行,實驗室無法針對GPS型式進行檢測。
目前實驗室之可執行之最大宣告荷重為2,400公斤以下之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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