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Q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提供哪些國際驗證部分?A
目前中心能提供AMECA美規燈具驗證、歐規認證及大陸3C強制驗證。
(1)中心目前能代送美規認證主要針對燈具部分。其他尚無。請洽承辦人蕭瓊如小姐 EXT:2507 索取相關資料。
(2)中國3C強制認證可直接洽詢中心,請洽承辦人 蔡明典先生 EXT:2521。
(3)歐規部份中心目前分為二部份:
A.與IDIADA台灣分公司合作提供驗證,請直接洽詢承辦人石茂俊先生 EXT:2308。
B.委託中心進行測試,廠商自行尋求驗證單位。
C.中心進行委託件測試及代寄送檢測報告給國外驗證單位,請直接洽詢承辦人趙偉成先生 EXT:2113。 -
Q 汽油測試車抵達ARTC測試時需加滿油嗎?A
測試車輛送達中心時,車上之油量僅需留存約1/3以上油量即可,以利車輛移動至相關測試實驗室進行檢測。由於執行汽油車輛污染/耗能測試時,依據法訂檢測程序必須將測試車輛的油箱內原有油料全部抽出,並更換為檢測專用之測試用油,因車上原有油料經抽取後已遭污染,為保護客戶的測試車輛,本中心不再補回原有油料。
-
Q 如欲申請「22速率計」法規檢測,需填寫哪些表單呢?A
ARTC網站 / 檔案下載 / 車輛型式安全檢測表單 /---(1)車輛型式安全檢測申請表 (2)測試車規格資料表。
-
Q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可執行哪些檢測項目?A
因中心執行多類之測試項目,建議您先由ARTC網站瀏覽相關資訊,瀏覽路徑:中心網站 / 技術能量。
-
Q 舊車從國外帶回國內應如何申請測試?A
1.首先傳真(FAX:047-811777)或EMAIL:car_service@artc.org.tw檢測申請表、國外出廠證明、聯絡
人、詳細聯絡方式至ARTC排班測試。
2.本中心接獲以上資料後,會用E-MAIL或傳真方式回覆聯絡人排測時間。
3.在送測試之前車主應前往/ARTC網站/檔案下載/舊車進口申請表單),再依車輛種類下載資料填寫。
4.測試相關資料準備完畢後,請在測試前一週郵寄至彰化縣505鹿港鎮彰濱工業區鹿工南七路六號張雅琪小姐 收(
EXT:2505)。
5.測試車輛請在本中心排測日期前一日送達本中心待測。
6.車輛完成測試後,若申請人檢附的測試相關資料均無誤,污染、耗能及噪音測試報告將於一星期內寄出,安全檢
測報告一星期內寄出。
7.有關耗能核可函申請事宜請洽工研院機械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之3號58館 彭運琴小姐 03-5919086
8.環保署、能源局核章事宜請洽工研院機械所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01號8樓 02-27058744-噪音/污染,
02-27054935-耗能 -
Q 個人舊車帶回國,需要檢測那些項目才可領新牌?A
現行國內 汽車/機車 進口領牌流程如下圖提供給您參考,其中新舊車的內容是差不多的;其過程主要分為測試、審驗及監理機關三個部份,要向幾個單位分別申請辦理。ARTC為認可測試單位之一,您可以在ARTC網站的檔案下載中選擇舊車進口申請表單進行搜尋,就可以找到並下載較細部的送測說明。
在進口領牌流程中針對交通部所規範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部份,其會因每一批量的少量進口或大量進口,或者是每次進口車輛的不同配備而都有不同的測試項目要求;這部份您可以洽詢交通部所委託辦理審驗的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了解細部內容。下列簡要列出測試部份相關資訊、法規部份連結網頁及相關單位聯絡資料,也歡迎有任何問題再與我們聯絡討論。
下列簡單條列有關進口領牌所需通過項目:
1.污染測試-環保署
2.耗能測試-能源局
3.噪音測試-環保署
4.安全型式認證檢測及審驗-交通部 [審驗部份交通部委由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進行]有關舊車進口之安全審驗申請作業細節可參考「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作業指引手冊」2.6節及2.10節內容 (網址http://www.car-safety.org.tw/DesktopDefault.aspx?tabid=11,安全審驗作業客服系統→作業指引→下載「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作業指引手冊1-6章及附錄」檔案)。
法規部份請詳參相關網頁:
1.污染測試: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耗能測試: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3.噪音測試: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4.安全型式認證檢測及審驗: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相關單位聯絡資料:
台北市汽車商業公會 02-25081809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車輛中心ARTC) 04-7811222 service@artc.org.tw
工研院機械所(耗能核可函窗口) 03-5919086
工研院機械所(噪音/污染) 02-27058744
工研院機械所(耗能窗口) 02-27054935
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車安中心VSCC) 04-7812180 -
Q 要如何尋找到相關業務承辦人員?A
1.業務接件及排班窗口?
李志哲(EXT:2509):車輛安全檢測、實車碰撞檢測。
蕭瓊如(EXT:2507):零組件檢測、電磁相容檢測、實車測試。
張雅琪(EXT:2505):污染、能效、噪音、排煙檢測。
黃惠婷(EXT:2556):儀器校正。
2.報告寄發及相關費用問題窗口?
陳佳頤(EXT:2515):零組件、電磁相容(研究)、帳款確認。
陳盈君(EXT:2219):試車場相關案件、實車碰撞、車輛安全、電磁相容(交通部法規)。
曾語潔(EXT:2546):儀器校正、噪音、污染、能效、排煙檢測。
3.測試車接放窗口?
黃裕欽(EXT:2520);手機:0963-453299
溫柏聖(EXT:2543);手機:0972-909827
蕭駿豪(EXT:5215);手機:0911-099658
4.有關於ARTC對外教育課程詢問窗口?
劉庭安(EXT:1211):環保證照。
陳裕元(EXT:2442):試車場駕駛執照。
何家欣(EXT:2330):專業技術課程。
王濟珍(TEL:02-2391-8359 EXT:205):防禦駕駛課程。
5.環保署所規定之噪音在ARTC檢測不合格詢問窗口?
環保署承辦人:程小嫻小姐 TEL:02-2391-8359 EXT:209
6.污染、能效、排煙檢測報告進度查詢及檢測技術問題詢問窗口?
污染、能效、排煙檢測報告進度查詢及補件承辦窗口─吳佳臻小姐 EXT:2325
污染、能效、排煙檢測檢測技術問題詢問-陳智桀先生 EXT:2217
-
Q 個人舊車進口之測試車要在中心放置幾天的時間?A
1.安全檢測約1~2周。
2.僅安全(車輛規格)/污染/耗能/噪音約1周。
3.噪音檢測1天,惟受氣候影響,下雨天或風速大於5M/S以上就需順延天數。
4.無天候因素及排隊等待下,全測約2~3周。 -
Q 相關測試不合格時,ARTC是否可協助處理不合格問題?A
送測車輛之狀況及其油耗污染、噪音、安全等項目是否符合管制標準,為車主自行負擔之責任,且必須經過檢測才能得知檢測結果,請車主於送測前自行或委託專業保養廠確認車況,確保車況一切正常。送測結果若不符管制標準,該車之後續改善需由車主負責處理,本中心依法不得協助客戶處理送測車輛之改善與變更。
-
Q 測試費繳交方式?A
1.可至現場繳交現金或即期支票。
2.限掛郵寄:即期支票請郵寄至彰化縣鹿港鎮505 鹿工南七路六號,工業服務課陳佳頣小姐收 ,並請註明測試費之付款明細案號或發票號碼。
3.以ATM 轉帳或無摺存入(台灣銀行鹿港分行:14300-403030-9),請務必將匯款單傳真至:(04)7812-199,且電洽陳佳頣小姐(EXT:2515),已確認是否收到傳真。避免本中心無法即時沖銷 貴公司之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