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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各國汽車產業發展趨勢分析-泰國(下)

2009 / 12 / 17

車輛中心 國際合作發展部/產業發展課 王昱鈞

一、東協貿易動向發展趨勢分析

近年來,隨著全球自由貿易區範圍的不斷擴大,亞洲東協(ASEAN)各國的成本競爭以及品質改善,也在近年來不斷的提昇,各大汽車整車及零組件廠商,陸續將該區堿生產據點擴大,而區域內各國也藉此機會,由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談判中取得更大貿易發展空間,擴大貿易覆蓋範圍及涉入程度,進而拉動整車及其零組件出口迅速上揚。
東協區域貿易自由化,早從2005年7月與中國簽署CEPA(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關稅已經下調,另與韓國簽訂的FTA於2007年6月亦已生效。此外,東協與日本的AJEAN(東協-日本全面經濟合作協定)於2008年12月生效。
東協區域內的FTA動向,先期加盟的6國: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等,將於2010年互相廢除關稅;至2015年,包括後期加盟的4國:越南、柬埔寨、緬甸及寮國等,均將廢除區域內關稅;亞洲地區主要貿易協定,如圖1所示。
 

 

另一方面而言,從各國規模經濟的角度來看,由於2010及2015年區域內關稅障礙被廢除後,預計整車生產製造將可望得到進一步集中,而區域內各國也極需確立可持續成長的成長策略。因此,對於在ASEAN地區擁有絕對市場優勢的日系汽車及其零組件製造商而言,上述貿易自由化動向不僅能夠擴大各製造商的事業範圍,加上活用當地累積起來的品質、技術能量以及成本優勢的基礎,更可能進一步提高產品相互供給效率,創造政府與廠商雙贏的局面。

二、泰國貿易政策發展趨勢分析


從東協各國簽署的雙邊協定來看,汽車產業較為集中的泰國,早於2007年前就與日本、澳洲等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以及經濟夥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並已生效。而當地以日系為主的製造商考慮到提高品質及成本競爭力的需要,也不斷強化在泰國汽車及零組件廠商的投資。


泰國從2007年開始出現汽車零組件出超的情況,分析FTA的實際影響,泰國於2005年1月與澳洲的FTA生效後,以小型乘用車及輕型貨車為中心的產品出口規模不斷的擴大,至2008年汽車出口額更高達25.2億美元,澳洲儼然已經成為泰國最大的出口銷售國,並在2009年將泰國汽車零組件的進口關稅下調5%,至2010年將廢除,因此,預計隨著貿易協定的推動展開,今後的規模仍將擴大,持續帶動泰國出口產業成長,泰國主要自由貿易協定概要如表1所示。

 

表1 :泰國主要自由貿易協定概要

國家

交易國

貿易概要

泰國

美國

l  2004年6月開始FTA談判,目前談判中止

秘魯

l  2003年10月簽署FTA框架協定。力爭到2015年

廢除關稅

日本

l  2007年11月經濟合作協定(EPA)生效,有關汽車

的協定內容如下:

<泰方>

-力爭到2010年代中期廢除排量超過3,000cc的汽車關稅,計畫從第一年開始以5%稅率分階段降低。

-協定生效5年後再協商針對3,000cc以下汽車的關稅-汽車零組件(現行稅率超過20%)將在協定生效5年內保持在20%,從第6年起廢除。

-發動機、發動機零組件等關稅將在協定生效7年內廢除。

馬來西亞

l  2007年7月泰國政府決定將馬來西亞產汽車進口

關稅從40~80%下調0~5%

印度

l  2003年10月簽署FTA框架協定,力爭2010年廢

除關稅。

l  2004年9月開始初期執行,對象為發動機零組件、

變速器零組件,鋼鐵製彈簧、泵、軸承、燈具等82種汽車零組件,不過按照原產地標準,必須保證從泰國國內採購40%的零組件。

 

 

澳洲

 

 

l   2005年1月FTA生效。有關汽車的協定內容如下:

<泰方>

-立即廢除大型車(超過3,000cc)的進口關稅(80%)。

-立即將中型車(3,000c以下)的進口關稅(80%)下調30%, 往後每年下調6%,直至2010年徹底廢除

-立即廢除Pickup的進口關稅(5%)

-立即將汽車零組件的進品關稅(42%)下調20%,以後每年下調4%,直至2010年徹底廢除(發動機關稅由30%下調15%。同時也下調原本關稅在20%以下的品項)

<澳方>

-立即廢除小型乘用車用車的進口關稅(15%)

-立即廢除pickup的進品關稅(5%)

-在2009年將汽車零組件的進口關稅下調5%,到2010年廢除

資料來源: FOURIN世界汽車調查月報,車輛中心整理(2009/09)


三、泰國汽車產業政策發展趨勢分析


在FTA簽署後,雙方貿易的成功因素將在於關稅降低、進口額度的免除、適當的原產地原則、技術法規的調合、物流便利性及透明化等等效益。雖然更多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有助於增加出口範圍選擇,能夠發揮促進產業發展的作用,但也意味著其他國家及地區可以涉足相同的產品領域,預計各國間的競爭將更加劇烈。因此要落實國家產業發展及提升競爭力,還必須確保政府推行連貫的政策措施。


因此,泰國政府從2004年開始陸續推動汽車產業相關政策。 2004年公佈成為亞洲底特律(Detroit of Asia)構想,並於2006年2月宣布汽車產業推動計畫,要力爭2010年產量過180萬輛;此外,並在2007年6月啟動Eco Car計畫,將針對生產製造商進行法人稅減免等優惠政策,計畫將環保性能良好的小型乘用車,發展成為繼輕型貨車之後,另一個有助增加生產的市場車型。
除此之外,為了吸引國際大廠投資泰國市場,促進產業升級,帶動當地汽車製造競爭力,泰國政府推出相關投資及優惠政策。敘述如下,詳細如表2所示:


1. Eco Car計畫
2007年6月泰促進投資委員會(The Board of Investment of Thailand,BOI)發布了針對小型乘用車生產的投資優惠政策”Eco Car”計畫,提供免除機械進口關稅、減免原材料、零部件進口關稅、免除8年的法人所稅(法人所得稅的免除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


截至2008年4月,6家製造商,包括本田、鈴木、日產、豐田、三菱及Tata汽車等,通過BOI認證。投資總額為434.4億泰銖,年產能為68.5萬輛,計劃年出口規模為整車34.4萬輛、CKD零組件10萬套,而Eco-Car的年出口總額為1,130億泰銖,預計新雇佣人數達9,400人,此外,並於2009年10月,下調Eco-Car的貨物稅,稅率由30%(E20燃料車為25%)降至17%。


2. 小型乘用車生產促進計畫
2007年10月,BOI發佈了推動小型乘用車投產的投資計畫,免除機械進口關稅,以及免除5年的法人所得稅,但法人所得稅免除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2007年10月,AAT(福特/馬自達)發佈新乘用車工廠計畫,共投資額200億泰銖,2007年12月BOI認可AAT計畫,時至2009年,AAT的新廠投產,計劃生產Mazda2及Ford Fiesta等車型。


3. 泰國投資年特別優惠法案
l 2008及2009年是泰國投資年,實施了特別投資獎勵優惠法案,實施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主要項目為免除機械進口關稅,免除8年的法人所得稅,以及免稅結束後的5年內,法人所得稅削減50%等。


4. 新一代汽車投資獎勵政策
l 2009年6月,BOI針對引進新技術促進汽車生產,發佈了新一代投資獎勵政策,免除機械進口關稅,免除5年的法人所得稅,若投資額超過150億泰銖,免稅時限為6年,此外,如果2009年內申請投資獎勵,那麼免稅時限將延長1年,但法人所得稅免除總額不得超過免稅總額。
 

表2 :泰國汽車相關投資優惠政策概要

名稱

概要

優惠

主要條件

相關動向

 

EcoCar計畫

l 2007年6月泰促進投資委員會(BOI)發布了針對小型乘用車生產的投資優惠政策”Eco Car”項目。

l 免除機械進口關稅。

l 減免原材料、零部件進口關稅。

l 免除8年的法人所稅。法人所得稅的免除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

l 排量分別為:汽油發動機1.3l以下、柴油發動機1.4l以下。

l 油耗在20km/l以上。

l 滿足歐洲排放法規歐4,二氧化碳(CO2)排量120g/km以下。

l 滿足安全標準UNECE R94/R95 。

l 投資額50億泰銖以上,但不包括土地使用費用和運輸費用。

l 生產規模為投產後5年產量超過10萬輛(按照整車和CKD出廠價格比率統計CKD)

l 主要發動零部件國產化

l 截至2008年4月,6家製造商(本田、鈴木、日產、豐田、三菱、Tata汽車) 通過BOI認證。投資總額為434.4億泰銖,年產能為68.5萬輛。計劃年出口規模為整車34.4萬輛、CKD零組件10萬套。Eco-Car的年出口總額為1,130億泰銖。預計新雇佣人數達9,400人。

l 2009年10月,計畫下調Eco-Car的貨物稅,稅率由30%(E20燃料車為25%)降至17%。

 

小型乘用車生產促進項目

l 2007年10月,BOI發佈了推動小型乘用車投產的投資項目。

l 免除機械進口關稅。

l 免除5年的法人所得稅。法人所得稅免除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

l 投產後5年,投資獎勵政策受益車型的生產規模在10萬輛以上。

l 投資額在150億泰銖以上,但不包括土地使用費用和運輸費用。

l 2007年10月,AAT(福特/馬自達)發佈新乘用車工廠計畫(投資額200億泰銖)。2007年12月BOI認可AAT計畫。

l 2009年,AAT的新廠投產,計劃生產Mazda2、Ford Fiesta。

 

泰國投資年特別優惠法案

l 2008~2009年是泰投資年,實施特別投資獎勵項目。實施期間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l 免除機械進口關稅。

l 免除8年的法人所得稅。

l 免稅結束後的5年內,法人所得稅削減50%等。

l 主要事業(汽車相關):天然氣車的發動機、天然氣車(尤其是大型客車、貨車)的組裝,電子控制燃料噴射系統、自動變速器(AT)、CVT、混合動力車、燃料電池車用牽引電動機、電子穩定控制系統、汽車電子關零組件。

-

 

新一代汽車投資獎勵政策

l 2009年6月,BOI針對引進新技術而出現的汽車生產發佈了投資獎勵政策。

l 免除機械進口關稅。

l 免除5年的法人所得稅。但是,投資額超過150億泰銖,免稅時限為6年。此外,如果2009年內申請投資獎勵,那麼免稅時限將延長1年。法人所得稅免除總額不得超過免稅總額。

l 在泰國國內未投產的新一代車輛將裝備混合動力系統、再生制動系統、ESC等BOI認證技術。

l 新設組織裝線。

l 生產規模為生產開始後5年超過10萬輛。

l 投資額100億泰銖以上(不包括土地使用用費用和運輸費用)。

l 2010年向BOI提出投資獎勵申請。

l 根據當地報稱,據悉Tata汽車非常關注泰國的電動汽車生產事業。

資料來源:FOURIN世界汽車調查月報,車輛中心整理(2009/11)


四、泰國汽車環保動向分析

亞洲各國在推動城市化過程中,環境污染和交通堵塞問題日益嚴重,又由於亞洲多數國家均以出口為主,而出口產品又必須滿足出口對象國的排放標準,為此,亞洲各國汽車製造商正在積極改善產品排放。此外,亞洲各國汽車製造商通過對小排量車實行貨物稅、消費稅優惠以及提高燃耗標準等方式,積極促進低油耗車和小型車銷售,同時抑制大排量車銷售,也是目前亞洲國家主要推動之環境政策。


在泰國的排放標準部分,也計畫2009~2012年期間逐段實施相當於歐4的排放標準,於2011年前後提升排放標準,在2012年起對小型汽車(GE/ED)的新車型實行歐4排放標準,到2013年對全部車型實行歐4排放標準。在汽車節淨燃料的部分,2008年上半年因油價高漲,促使泰國積極從事乙醇、生質柴油等節淨燃料產業,2008年5月泰國政府表示,為推動節淨燃料普及,對E20、E85燃料對應車種,所徵收的個別貨物稅,將比普通車輛低5%,達25%~35%,相關環保推動計畫,如表3所示。
 

表 3:2008-2009泰國汽車環保動向與計畫

國家

概要

詳述

泰國

強化排放標準

2006年,對小型汽車及中大型商用車的全部車型實行歐3排放標準。當前正在研究自2012年起對小型汽車(GE/ED)的新車型、2013年對全部車型實行歐4排放標準。

Eco Car項目

Eco Car的設定條件為達到歐4排放標準、CO2排放量在120/km以下、油耗在20km/l以上,在國內市場,為鼓勵Eco Car消費,將其貨物稅設定為17%

推進生物燃料普及

2008年5月政府表示,將推動生物燃料普及,為此,對E20、E85燃料對應車徵收的個別貨物稅將比普通車輛低5%,為25%~35%。

資料來源:FOURIN世界汽車調查月報,2009年1月號,車輛中心整理(2009/11)


但是,2008年下半年以來,國際原油的價格暴跌,使得節淨燃料產業化的發展動機減弱。話雖如此,國際原油價格從2009年已逐漸從谷底回升,下半年逐漸到達2008年水準,長遠來看,由於節淨燃料的生產和使用可以減少CO2排量,節淨燃料產業化趨勢終再起,因此今後該產業的發展動向,仍值得持續關注留意。

★延伸閱讀-東南亞各國汽車產業發展趨勢分析--泰國(上)
             東南亞各國汽車產業發展趨勢分析-泰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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