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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與行人也需要學習防禦駕駛觀念!防禦駕駛哲學 PART 4

2009 / 12 / 14

 車輛中心  試車場部  鍾國良

防禦駕駛是在交通上對可能的危險加以預測並避開的一種用路哲學,而廣義的應用當然包括機車騎乘與行人。機車與行人因機動性高及防護性差,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其傷害相對較大,不可不慎。本期將分享幾個有關機車騎乘與行人的防禦駕駛情境應用。
一、行人
(1)走路靠左邊或靠右邊?有何差別?
印象中,小時後上學時我們被教育走路的時候要靠右邊走!然而,走路靠右邊或左邊,就危險的認知上應該是有差異的。靠右行走,對後方來車的侵犯似乎毫無防禦能力;但如靠左行走,可能還有點機會閃躲。一般人可能會有:「哪,為何會要求行人要靠右行走?」事實上,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所以,答案應該相當清楚。
(2)橫越馬路應有的認知
對於較寬的道路,行人可能無法一次穿越,造成有些人在橫越馬路時,停留在車道線上等待車輛呼嘯而過並伺機穿越。此舉可能造成的危險是:與您擦身而過的車輛駕駛人,並不一定看得到有人站在那兒!看不到的理由有很多,例如:遠光燈會車、夜晚/路面潮濕(燈光反射性差)、疲勞、車輛燈光光型設計等因素。事實上,行人走行人穿越道是交通常識,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在未設有行人穿越道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所以,能不能這樣走,答案也應該很清楚。
    
二、機車騎乘
每個危險的發生一定有主、配角(錯誤產生者、受害者),在複雜/密度高的交通環境中,機車騎士應特別學習並了解一部汽/機車的特性(如視野盲點、煞車等),才能提高自己交通的危險預測能力。
(1)避免或不要一直停留在前方汽車的視野盲點內,機車騎士應有車輛左右後視鏡視野盲點的基本認知,因此有幾點很重要:
?不可一直停留在前方汽車的視野盲點內,尤其是大型車的車身高,視野盲點可能更大,行進中非必要建議不要超越其車。我們應有一個認知:前車一個轉動方向盤的動作,可能就是一場嚴重的交通事故;
?行進中,車與車透過燈號、喇叭、手勢、目光接觸等傳遞訊息,一旦訊息的傳遞NG就容易發生事故。此情境之前車也許打了方向燈,但機車騎士可能沒看到或閃避不及,因此就容易產生事故。
?一個紅燈路口,前方的大型車正在右轉,右後方的機車(或行人)就不應該靠近路口。大型車於入彎前駕駛人會確認右方後視鏡,但一旦車頭慢慢微彎時,他要確認的是左方視野,而大型車的前後輪差(路線)是很大的,再者,微彎車頭的右後視鏡可能就喪失了後視功能。
(2)停等紅燈或暫停時,勿停在後方車輛的動線上,尤其是夜晚。
車輛停在路肩被後方車輛追撞的事故時有所聞,然而,如果車輛停在車道上呢?因此機車停等紅燈或暫停時,應有此危險認知。

對機車而言,由於移動速度快與穩定性特性,更應有「不要以為他人必會遵守交通規則」及「不要認為週遭的駕駛人一定會看見自己」的防禦認知。機車騎士與其他駕駛人透過目光接觸(eye contact)確認彼此看到對方是不錯的基本守則,更要認清,別人的行為可能驚嚇機車,機車可能因緊急煞車而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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