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超級電容器技術發展與應用趨勢分析(PART 2)

2009 / 12 / 11

車輛中心 國際合作部/產業發展課 林宜慶

超級電容器廠商現況
國際超級電容器產業,目前技術領先較多的國家有美國、法國、俄羅斯、南韓、日本、瑞士等國家,中國亦在此方面急起直追。各國主要的開發重點在於電解液,以及高能量比的電極材料。除了碳機化合物之外,其他受到重視的材料有金屬氧化物與導電聚合物等特殊材料。下表1整理目前主要超級電容器生產廠商與所屬國家。

根據中國大陸方面的資料統計,2007年全球鈕扣型超級電容器產值規模達到10.2億美元,捲撓型與大型超級電容器產值更達到將近35億美元,總產值約45億美元。展望未來,在電子式量測儀錶、行動通訊裝置以及電子3C產品需求量增加,以及原本超級電容器應用的電力、鐵路運輸、國防工業等既有領域,2008年鈕扣型超級電容器產值可成長至15.3億;而捲撓型與大型超級電容器產值將成長至52.2億美元,總值超過67億美元,總成長率估計超過50%。龐大的需求成為超級電容器的成長動力,而油電混合動力以及電動車輛的加速普及,亦是此產業受到先進國家以及車輛工業青睞的主因。

超級電容器實際車輛應用
1.應用於電動公車
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以其較大的空間與承載量,較一般小型車更適於搭配超級電容器作為輔助動力能源(如圖1),一般此類電動大型客車具備的獨特性能,分別列舉如下。
(1)充電時間短,搭配超級電容器或是純粹使用超級電容器的大客車,一次充電時一間僅需要12~15分鐘。
(2)應用於公車上的使用壽命長,其充放電次數可達50萬次。
(3)工作溫度範圍寬,可以適應寒帶低溫環境條件下使用,溫度範圍為-40—50oC,超級電容器搭配公用汽車,尤其適合在高緯度地區與寒帶地區使用。
(4)能量回收效率高,在需要頻繁制動的城市交通條件下,其能量回收率可達70%;
(5)續駛里程短,超級電容器比能量低,導致超級電容電動公車續駛里程較短,一般為20~30km。若是搭配燃油引擎系統與發電機結合成Hybrid Bus(如圖2),那麼可以暫時解決現行超級電容器車輛續行里程數不足之缺憾。

資料來源:Scania
圖1 置於Hybrid concept bus車頂的超級電容器模組

資料來源:Scania
圖2  使用超級電容器為主要儲能設備的Hybrid concept bus


超級電容器由於具有高比功率、長迴圈壽命,充放電時間短等優勢,足以作為大型電動車的動力源,例如前文所述的大型客車。雖然使用超級電容器的電動公車續駛里程短,但其充電速度快,可以彌補續駛里程短的缺陷。除了本身以hybrid方式搭配外,外部電源取得補救的方法是在城市固定交通線路的兩端建立充電站讓巴士在有效距離內獲得電力補充,此項建構提供大眾運輸系統另一項潔淨低污染的選擇。

結語
目前超級電容器的另一個研究方向,是將其與高比能量的電池(例如鋰離子電池)搭配使用。在電動車輛加速、煞車或爬坡的時候,提供車輛所需的瞬間高功率輸出,並在車輛正常行駛時由電池充電,或經由車輛煞車回充系統所產生的電能回充。如此一來可以減少汽車對電池大電流放電的要求,達到減少電池的體積和延長電池壽命的目的。超級電容器在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上的應用,可以彌補解決電動汽車起動、加速性能不足等缺陷。同時,以超級電容器為主要動力能源的大型電動車,亦是一個發展方向,可望在固定路線運行的城市公車中得到廣泛應用。

 

本報著作權為「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貼或節錄。
若對電子報的內容有任何建議、取消訂閱或要求轉貼授權,請寄至:
newspaper@artc.org.tw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www.artc.org.tw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南七路六號
 TEL:04-7811222 FAX:04-7811456
  

   
 

訂閱電子報

「填妥下列資料,即可完成訂閱電子報手續」

ARTC行動辦公室

提供同仁各項作業系統之快速連結服務

SSL VPN服務 WEB Mail服務
親愛的朋友,歡迎您蒞臨「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在本網站活動的個人隱私權,本網站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為了幫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蒐集、應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請您閱讀下列說明:關於適用範圍

本網站為提供安全、可用與完整之資訊服務,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訂定本政策。 以下的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有關個人資料的蒐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本網站所連結之其它網站。凡經由本網站連結之其它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概與本網站無關,本網站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您在這些網站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運用
一、 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分資料。利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線上服務,需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時,各承辦單位會依案件辦理需要請您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通訊住址等個人最新、最真實之資料。如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則本網站有權拒絕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二、 本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本網站管理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進行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本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三、 本中心除公務性電子郵件回函及您所註冊訂閱的電子報外,不主動寄送任何電子郵件。若您收到偽造本網站寄送的廣告或垃圾郵件,請諒解此部分並非本網站所能控制範圍,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
四、 本網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本網站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1. 配合司法單位的調查。2.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3.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關於隱私權保護之諮詢與救濟
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來信與我們連絡。

關於網站安全機制
一、 基於對本網站主機安全之維護,本網站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對於破壞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的異常行為,將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位。 二、 任何危害本網站資訊安全之行為人,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