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2009 APEC汽車部門對話 會議摘要(PART 2)

2009 / 12 / 11

車輛中心 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課 陳淑絹

延續上期針對APEC汽車部門對話中,「亞太主要汽車國家金融風暴汽車產業之影響專題報告」、「APEC 貿易及投資委員會CTI(Committee on Trade and Investment)之優先議題」等議題,在下述進一步說明:


一、APEC 秘書處財務報告
APEC秘書處Mr. Andrey Y. Plam主席向大會報告財務結餘及各會員國會費捐款狀況。目前經費餘額為USD20,566,新加坡提出未來將停止對AD大會捐款,墨西哥因多年未參加AD會議,故未來將退出AD會員。大會同意將補助韓國舉辦此次會議金額USD14,000。中華台北2009年會員會費已繳納。


二、全球經濟危機對汽車產業衝擊報告
由東協 (ASEAN automotive federal ), 美國 (ATPC, Automotive Trade Policy Council ), 日本 (JAMA, Jap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韓國 (KAMA, Korea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and 印度 (SIAM, Society of Indi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向AD大會報告全球經濟危機對汽車產業的影響。在大部份的亞太會員國,因為全球經濟危機的衝擊下,汽車市場需求急劇下降,造成GDP下降。部份會員國提出一些振興政策,設法刺激銷量及產量,會員國表示未來當政府提出振興汽車產業會考慮到消費者需求、符合WTO原則及避免相關貿易及投資新設限制的課稅。
(一)、東協汽車產業概況
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後,東協汽車產業銷售屢創新高,2008年銷量高達212萬輛,其中轎車自1998年佔53%份額,擴大到2008年的64%,不過,2008年第3季後之全球經濟危機,造成東協國家經濟衰退,就消費者而言普遍信心不足及購買行為延遲,就銀行而言,借貸審查更為嚴謹且更費時,對車輛的通路商而言,一切以節省成本考量,如生產線降低產能/員工資遣,降低庫存水準,延遲投資計畫,對政府部門而言,除了振興方案外,另以有限的金額協助產業渡過此危機。
展望2009年,預估東協國家汽車銷量約170萬輛,其中以泰國48.8萬輛居高、其次為馬來西亞48萬輛、印尼45萬輛、菲律賓13萬輛。
(二)、美國汽車產業概況
美國Automotive Trade Policy Council汽車貿易政策委員會副總 Mr. Uthus 表示2009年全球汽車銷量預估衰退到5,500萬輛,從2007年的6,900萬輛,2008年的6,300萬輛,減少的規模1,400萬輛約略為全美一年新車銷售的數量。
(三)、日本汽車產業概況
日本JAMA(Jap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秘書處執行長Mr. Toshihiro IWATAKE表示,2008年第4季國民生產毛額GDP相較於前一季衰退3.2%,根據日本銀行的預估,2009年日本GDP衰退2%。有關汽車產業,2008年日本當地共銷售了508萬輛,相較於年減少5.1%,主要車型以轎車為主;生產量的部份,2008年共生產1,158萬輛,相較於2007年,僅減少0.3%,不過,2008年的12月,相較於2007年同期,跌幅高達56%,乃為前所未有的現象。
因應此全球不景氣,日本積極推出振興汽車產業方案,2008年12月日本政府通過振興車市相關措施,將從2009年4月開始實施,如新車購買低污染(Low emission)、省油(fuel-efficient),可降低首購汽車收購稅(automobile acquisition tax)及未來三年噸位稅(tonnage tax ),若是購買所謂下世代車輛指電動車及混合油電車,則可免除以上兩項稅則,預估每台約可節省新台幣5.5萬元。


另外,日本也報告歐洲各國對於鼓勵報廢中古車,促進新車購賣的方案在部份歐洲國家相當的有成效,如表1整理 :
 

 JAMA也建議各國在規劃振興汽車方案外,也要促進道路安全及環保。

(四)、韓國汽車產業概況
韓國(KAMA, Korea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Mr. Tae-Nyen Kim表示韓國汽車產業亦受到全球不景氣所影響,以2009年第一季衝擊較大,韓國當地銷售衰退21%,韓國車種結構近年也朝向輕型化,2007年主要的車款為1600~2000cc約佔44.6%,到了2009年第一季,減少到35.1%,反觀小cc數車型,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喜愛,1000~1600cc從’07年25.2%成長到32%,1000cc以下的車型從’07年5.5%成長到12.9%。在車齡方面,車齡在5~10年佔主要部份37%,車齡在10年以上佔32%。
韓國汽車產業以外銷為導向,韓國整年汽車生產量約350~400萬輛,外銷量高達250~300萬輛,當地銷售量約1百多萬輛。
(五)、印度汽車產業概況
印度TATA車廠資深總經理Mr.A S Puri針對印度汽車產業現況、政府振興汽車產業政策及未來展望說明,印度在2008年總車輛銷售已超過1千1佰萬輛,其中兩輪機車佔75%,轎車約佔16%,商用車4%及三輪車約為5%,其中轎車需求仍持續成長7%,銷售量約為180萬輛,2009年第一季的變化,主要為商用車銷售大受影響,衰退40%,轎車微幅衰退5%。
印度政府採取振興汽車產業措施如下說明 :
-自2008年12月中央附加價值稅(Cenvat rate)降低4%。
-自2009年2月中央附加價值稅從原10%降到8%。
-自2009年2月服務稅從12%降到10%。
-政府公務車的汰換。
-從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購買的商用車加速50%折舊。
-針對商用車,銀行提供信貸。
-新購15000輛巴士供郊區大眾運輸。
展望今年,Mr.Puri的看法樂觀,轎車成長率可望為3~5%(約192萬輛),商用車成長5~10%(約54萬量)。


三、CTI( Committee on Trade and Investment ) 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優先議題
CTI主席Ms.Elizabath報告CTI的主要任務為促進區域經濟的整合,包括貨物貿易、貿易促進及原產地原則ROO等,主席鼓勵汽車對話會議會員國AD活動能進一步與CTI聯結並參加CTI會議並強調AD會員思考如何在CTI委員會突顯AD活動。
下期將再針對,「APEC各工作小組報告」等議題進一步說明,敬請期待。

 

本報著作權為「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貼或節錄。
若對電子報的內容有任何建議、取消訂閱或要求轉貼授權,請寄至:
newspaper@artc.org.tw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www.artc.org.tw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南七路六號
 TEL:04-7811222 FAX:04-7811456
  

   
 

訂閱電子報

「填妥下列資料,即可完成訂閱電子報手續」

ARTC行動辦公室

提供同仁各項作業系統之快速連結服務

SSL VPN服務 WEB Mail服務
親愛的朋友,歡迎您蒞臨「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在本網站活動的個人隱私權,本網站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為了幫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蒐集、應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請您閱讀下列說明:關於適用範圍

本網站為提供安全、可用與完整之資訊服務,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訂定本政策。 以下的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有關個人資料的蒐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本網站所連結之其它網站。凡經由本網站連結之其它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概與本網站無關,本網站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您在這些網站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運用
一、 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分資料。利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線上服務,需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時,各承辦單位會依案件辦理需要請您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通訊住址等個人最新、最真實之資料。如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則本網站有權拒絕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二、 本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本網站管理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進行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本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三、 本中心除公務性電子郵件回函及您所註冊訂閱的電子報外,不主動寄送任何電子郵件。若您收到偽造本網站寄送的廣告或垃圾郵件,請諒解此部分並非本網站所能控制範圍,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
四、 本網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本網站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1. 配合司法單位的調查。2.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3.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關於隱私權保護之諮詢與救濟
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來信與我們連絡。

關於網站安全機制
一、 基於對本網站主機安全之維護,本網站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對於破壞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的異常行為,將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位。 二、 任何危害本網站資訊安全之行為人,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