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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APEC汽車部門對話 會議摘要(PART 3)

2009 / 12 / 09

車輛中心 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課 陳淑絹

本期將針對各工作小組報告之結果做一系列整理,並為2009年APEC會議歸納出結論,提出相關之建議,並做為國內車輛產業之未來發展參考。


1、市場進入工作小組會議摘要
日本汽車產業代表擔任此工作小組主席,來自澳洲、馬來西亞、泰國、美國及日本等官方代表報告各國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狀況與優點。日本汽車產業代表建議各國在AD會議上定期更新FTA簽署狀況。日本更新FTA Matrix簽署狀況,如下表1、表2所示 :
 

表1  日本FTA Matrix 1/2

表2 日本FTA Matrix 2/2(點圖放大)


(1) 馬來西亞更新FTA簽署狀況
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產業部報告馬來西亞FTA簽署狀況,積極簽署FTA是因為增加目標出口國的市場佔有率、加入雙方的貿易投資、吸引外資到馬來西亞投資及促進經濟及技術合作。馬來西亞為東協的成員,各國與東協簽署的FTA及雙邊的協定如表3、表4說明:
 

表3  馬來西亞FTA更新

國家

發佈

目前進度

期間

中國

2002.11.04

已完成

2005-2010/ 15/18

印度

2003.10.08

已完成

10 yrs from entry into force

日本

2003.10.08

已完成

2009-2012/18

紐、澳

2004.11.30

已完成

10 yrs from entry into force

韓國

2004.11.29

已完成

2006-2012/16

歐盟

2004.11.29

已完成

-

 

表4 馬來西亞之雙邊協定

國家

發佈

目前進度

期間

日本

2003.11.11

已完成

2006~2016

巴基斯坦

2005.02

已完成

2007-2012/ 2014

 








註:註:馬來西亞的FTA內容大致包括:貨品關稅降低或減免、服務自由化、投資自由化及保護、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貿易技術障礙、原產地原則、稅務程序、法令條文、經濟及技術上的合作、早期收割專案


(2) 日本更新FTA狀況
日本簽署FTA/EPA的主要國家/區域在亞洲地區,日本目前已完成了與11國家/區域簽署FTA/EPA,但有4個國家/區域(韓國、印度、澳洲及中近東區域)正在進行中,如圖1說明 :
 

圖1  日本FTA/EPA 佈局

(3) 澳洲更新FTA狀況
澳洲積極簽署FTA,已擴大貿易版圖,已完成簽署FTA的國家計有東協加紐澳、新
加坡、泰國、美國、紐西蘭及智利;進行談判中的國家計有中國、中近東、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及跨太平洋區域(Trans-Pacific)伙伴協定;在評估是否要簽署的國家計有印度、印尼及「緊密經濟關係太平洋協定」(Pacific Agreement on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 PACER)之下一階段。
 

(4) 泰國更新FTA狀況
泰國以ASEAN成員身份報告ASEAN與各國簽署的狀況,在2004年與中國簽署、2007年與韓國簽署、2008年與日本簽署、2009年與紐澳簽署、另外正積極與印度、歐盟洽談中。泰國以實績說明簽署FTA擴大貿易的效益,以中國、韓國為例,如圖2 泰國與中國自2004年後,雙方自簽署後,貿易額以直線式成長,與南韓的貿易成長力道亦強勁,以汽車整車產業而言,與中國貿易份額擴大,與南韓貿易有些許波動,不過目前也是成長的趨勢,在零組件方面,與中國貿易自FTA簽署後成長顯著,如圖3所示。
 

圖2 泰國、中國及南韓貿易趨勢

圖3 泰國、中國及南韓零組件貿易趨勢


分析FTA簽署後,擴大雙方貿易的成功因素在於關稅降低及進口額度的免除、適當的原產地原則、技術法規的調合、物流便利性及透明化政策。

2、東協汽車協會ASEAN Automotive Federation (AAF)更新2009年3月23日技術委員會3之會議重點,依東協油耗污染、認證及安全法規調合活動說明。

(1) 油耗污染標準進度
該工作小組再次確認AAF各國在2012年實行Euro 4污染法規,另外,AAF會員同時也調查各自國家的Euro 4燃油供給能量並在下一屆AAF/TC3會議。各國汙染法規調合進度如下表5、表6、表7說明 :
 

表5 AAF 汙染法規調合進度(點圖放大)

表6 AAF生質燃料Blend Ratio 時程(點圖放大)

表7  AAF生質燃料Blend spec 時程(點圖放大)

(2)認證時程
AAF工作小組同意發展共同的文件以利AAF國間相互承認,依照70/156/EEC 或2007/46/EC,如M類車型AAF各國間的定義如表8說明 :

表8 Asean M類車型與歐規調和(點圖放大)

(3)安全法規調合
AAF會員國更新安全法規與歐規調合的狀況,AAF會員國建議採下列4個階段將M1及N1與歐規調合,AAF秘書處將以正式文件通知各會員國的協會,以利2009年4月30日能收到各協會的正式回函。
階段1 : 2010年
-R14 (Belt Anchorages)
-R16 (Safety Belts)
-R30 (Pneumatic Tires-Passenger Vehicle)
-R43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R54(Pneumatic Tires-Commercial Vehicle)
-R51 (Noise)
-R83(Emission)
MAA馬來西亞車輛公會建議將R51提前到2010年及增加R83到2010年。
階段2 : 2012年
-R13 (Braking)
-R13H (Braking-M1)
-R17 (Seats)
-R25 (Head Restraints)
-R28 (Audible Warning Devices)
-R39 (Speedometer)
-R46 (Rear-View Mirrors)
-R79 (Steering Equipment)
階段3 : 2015年
-R3 (Reflex Reflectors)
-R4 (Rear Registration Plate Lamps)
-R6 (Direction Indicators)
-R7 (Front and Rear Position Lamps, Stop Lamps and End-Outline Marker Lamps)
-R19 (Front Fog Lamps)
-R23 (Reversing Lamps)
-R37 (Filament Lamps)
-R38 (Rear Fog Lamps)
-R45 (Headlamp Cleaners)
-R48 (Installation of Lights)
-R77 (Parking Lamps)
-R91 (Side-Marker Lamps)
-R98 (Gas-Discharge Headlamps)
-R99 (Gas-Discharge Light Sources)
-R112 (Headlamps-with an Asymmetrical Passing Beam)
-R119 (Cornering Lamps)
階段4 : 2018年
-R10 (Radio Interference Suppression)
-R11 (Door Latches and Hinges)
-R21 (Interior Fittings)
-R26 (External Projections)
-R34 (Prevention of Fire Risks)
-R44 (Child Restraint Systems)
-R51 (Noise) MMA建議提前到階段1
-R55 (Mechanical Coupling)
-R61 (External Projections-Commercial Vehicle)
-R64 (Temporary-Use Spare Wheels/Tires)
-R89 (Speed Limitation Devices)
-R94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Frontal Collision)
-R95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Lateral Collision)
-R101(Emission of Carbon Dioxide and Fuel Consumption–Passenger Car)
-R116 (Protection Against Unauthorized Use)
-R117 (The Approval of Tires with Regard to Rolling Sound Emissions)
-R121 (Loc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Hand Controls, Tell-tales and Indicators)


馬來西亞車輛公會建議增加R25到2012年。有關R51噪音法規在2010年與歐規調合,菲律賓車輛公會(Chamber of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of the Philippines)與泰國車輛公會(Thailand automotive institution association) 仍在考慮調合的時程。

3、中小企業發展工作小組
該工作小組更新協助ASEAN中小企業出口目標市場及媒合進度狀況,目前出口目標市場選定澳洲、日本、韓國及美國,來自ASEAN國家如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越南的中小企業都歡迎加入該專案,參加的廠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產品具特色、具出口品質及產能需足以因應且具擴充性,最終將由10家決選參加此一年的專案。該專案預計經費約美金97,700,其中預計美金48,000尋求AD大會經費支持,美金28,100尋求目標市場車輛協會支持,美金21,600由ASEAN當地車輛協會支持。

4、關務及貿易促進小組
該關務及貿易促進小組擬將汽車ROO原產地原則、關務網頁即時更新及加速貨物通關建議上報AD貿易暨投資委員會CTI,以利促進區域內貿易暨投資等貿易自由化、便捷化。
AD建議以經費支持成立一次性的APEC汽車產業的原產地原則工作小組依照CTI原產地原則方式。AD報告亞太地區的關務資訊需要改進以利讓資訊更透明及即時化,AD建議(Sub-Committee on Customs Procedures,關務程序次級委員會負責此倡議持續更新亞太地區的關務網頁,不只像現在僅更新APEC稅則資料庫,應作單一窗口以聯結到各經濟體的官方關稅網站,以利APEC經濟體的關務網站能提供即時及正確的資訊並持續促進APEC區域貿易。
 

為進一步支持SCCP,關務工作小組建議針對亞太地區關務網頁作調查。來自美國汽車產業代表報告APEC 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 (ABAC)促進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有一系列的議程強調關務事項包括有即時更新APEC經濟體網頁、提升設備、訂定原則、促進貨物稅合理化、關務程序的調和及加速通關及優質企業的選定,既然AVAC促進工作小組與AD有共同的重點,且所涉及的產業大於汽車產業,故AD支持以上倡議。


5、韓國同儕檢視
(1)韓國汽車產業狀況 :
韓國報告過去30年汽車產業重點,從過去產量到品質提升,目前因應全球經濟衰退,韓國汽車產業正值組織重整以利生存,未來汽車產業成長力道將以環保車輛(Green Cars)為主。
韓國在2008年為全球第五大汽車製造國,汽車整車年產量為383萬輛,歷年轎車及商用車產量趨勢如表9所示: 
 

表9 韓車整車生產數量趨勢

 2007年達到最高產量468萬輛,轎車為420萬輛,商用車約48萬輛,主要的整車製造廠為Hyundai/Kia, GMDaewood, Ssangyong, Renault-Samsung。
韓國汽車主要以整車外銷出口為主,以2008年為例,韓國國內整車銷售為115萬輛,整車出口高達268萬輛,為過去7年來出口首次衰退5.7%,出口金額高達美金319億元,車廠Hyundai及RenaultSamsung相較於2007年仍成長,不過,KIA、GMDAT及Ssangyong呈現衰退。整車出口的外銷地區為歐盟、北美、拉丁美洲及亞太地區。

(2)汽車產業政策
a.開放市場及國際合作
- 逐年降低汽車進口關稅,目前轎車關稅自1983年150%降到1995年之後8%,商用車為10%。
- 積極與有汽車產業國家簽署FTA,如美國、歐盟、澳洲、中國、日本及印度等國家。
- 自2001年1月取消車輛牌照稅。
b.標準及認證程序
- 簡化標準及認證程序
- 提升油耗標準,如表10所示

表10 韓國汽車油耗標準執行時程

現行

2012

12.4km/?(Up to 1,500cc)

14.3km/?(Up to 1,600cc)

9.6km/?(Over 1,500cc)

11.0km/?(Over 1,600cc)

6、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
IPR工作小組主席向AD大會更新去年的活動,AD討論該小組未來的方向包括增加最佳實務宣傳及增加與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IPEG)會議合作及邀請中國參加此IPR活動。

 

7、重型機車安全倡議
此倡議在2007年於新加坡AD會議中所提出的,美國建議分成兩個階段,階段一為產業調查,第二階段為舉辦一連串系列的交流平台加強說明亞太區域道路安全、訓練、認證、安全帽法規及道路限制等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s)。

 

8、Biofuel生質燃料倡議
來自美國的Biofuel工作小組更新自上一次AD會議之後的活動,主要議題涵蓋Biofuel貿易、資源、適合生質燃料的車型及基礎建設,此倡議檢視最有效益基礎建設以利運輸生質燃料,預計在2009年5月尋求經費支持。


9、結論與建議
此會議因應全球經濟危機APEC會員國充份討論在汽車產業的衝擊及因應對策,各工作小組針對法規與道路安全、中小企業發展、關務、市場進入、智慧財產權、機車安全、生質燃料等多項汽車相關議題探討,以下就會議結論,建議我國後續發展的事項:
(1)建議產、官代表能定員與會指導此汽車對話會議,如台灣汽車產業現況及政策的交流,並使人脈及議題能延續。
(2)區域經濟整合、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已成國際趨勢,台灣目前加緊腳步朝這方向進行,如與中國正如火如荼討論的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即是協助產業爭取更多的外銷市場機會,另外,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名稱與各國簽定協定,也是一種方式,否則,區域自由貿易FTA盛行,未來發展將不利我們廠商出口,是一大挑戰。以汽車產業而言,若能協助台灣製造廠為國際品牌,競逐成為全球供應或者生?據點,對整車及零組件外銷,除了需面臨韓系車輛之大量傾銷競爭壓力以外,亦須克服澳洲、泰國、中國等地同時也在爭取外銷之威脅,因此急需政府對於汽車產業外銷的大力支持與協助?
(3)台灣代表或者台灣產業代表可積極提出各項倡議,如台灣政府積極推動的電動車,可建議電動車產業代表利用該會議讓亞太各國代表知道台灣對於汽車產業的貢獻及提昇產業知名度。
(4)亞太各國深知台灣零組件之世界競爭力,因此亞太各國希望台灣能舉辦汽車對話會議,建議我國可考量主辦,以深耕國際汽車產業之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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