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OLED車燈技術發展趨勢

2015 / 09 / 15

車輛中心 產業發展處 陳建青

自1990年代開始,發光二極體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以其體積小,壽命長、節能與電能轉換率高等特性,逐漸普及並取代傳統車用鹵素燈泡及氙氣霧燈(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HID)。而目前,各大車廠針對駕駛者、行人的需求及安全,已更進一步開發出新款車用照明技術 - 有機發光二極體(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OLED)車燈。

OLED與LED發光原理類似,其發光材料以有機材質做媒介,結構是由半導體材料改為兩片玻璃基板組成,因此,OLED所散發的光為均勻的平面光源,與LED具方向性的點光源不同,對眼睛的刺激性較低。惟其在電能轉換率方面,比LED效能差一些,光線強度較弱,故在車燈的應用上係以尾燈及方向燈為主,兩者特性之比較請參考表1。

 表1:LED與OLED特性比較
   LED  OLED
發光材料 半導體材料 有機材質

結構組成

 由N型、P型半導體組成  由兩片玻璃基板組成 
光源特性  點光源,具方向性  平面光源,視角達170度
電能轉換效率  高  較低
 資料來源:ARTC整理(2015/8)

藉由OLED車燈的可撓性、可透明性等特性,可以使車燈設計更輕薄、體積更小,材料成本下降,同時也增加其散熱性。此外,OLED的反應速度快,加上其演色性與色彩飽和度高,提高了車燈設計的可塑性。近年各大車廠如Toyota、BMW、Audi也利用OLED的特性,開發各式燈具應用於概念車款,同時也宣示未來車燈的發展趨勢,如表2。

表2:各大車廠的OLED應用趨勢
多變化的車身造型 平面光源
Toyota在2011年底推出的Fun-Vii概念車,其可變換畫面的車身。 BMW於2015年初CES消費電子展發表M4 Iconic Light Concept,其尾燈可依汽車行駛環境,啟動適合的多元光線。
更具未來感與設計感 Matrix矩陣式OLED
Audi 於2013年CES消費電子展曾發表Swarm流體概念尾燈,顯示出OLED更多的設計可能。 Audi預計於2015年9月IAA法蘭克福車展發表Q6 e-tron,搭載Matrix矩陣式OLED尾燈。
資料來源:Toyota、BMW、Audi,ARTC彙整(2015/08)

OLED受限於亮度因素,迄今尚未能發展頭燈技術,未來可能是以雷射頭燈替代目前的LED頭燈。與Audi、BMW等車廠合作多年的德國照明大廠歐司朗(Osram)表示,從目前的發展技術來看,尚無法以一種光源技術取代LED車燈,而是以LED、OLED、雷射燈同時發展,才能使車用照明更向前進。而隨著車燈技術的多元創新,未來汽車的照明技術如何發展,也將令人期待。 

訂閱電子報

「填妥下列資料,即可完成訂閱電子報手續」

ARTC行動辦公室

提供同仁各項作業系統之快速連結服務

SSL VPN服務 WEB Mail服務
您好: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中心隱私權政策要求,並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詳細閱讀本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及隱私權政策之各項內容,謝謝!

一、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暨個資提供同意書
1.蒐集目的:
o客戶服務(如參加研討會及座談會或教育訓練課程;進行客戶管理及拜訪;不定期發送本中心活動訊息、產業訊息或相關資料等)。
o其他中心組織業務必要範圍(如辦理保險、辦理存/付/匯款、帳務/稅務管理、稽核/審計作業、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或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者)。
2.您所提供以下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姓名、公司名稱、職稱、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皆受本中心保全維護,並將僅限於上述蒐集目的之業務範圍內使用。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本中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中心將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 本中心業務承辦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外部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本中心將善盡監督之責。
4.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中心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不願提供,本中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正確,經檢舉、本中心發現或經他人冒用、盜用,有資料不實之情形,本中心有權終止您的權利。
5.若您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權利(即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有任何疑問,煩請至網站之「聯絡我們」留下您的訊息或使用電子郵件寄送到service@artc.org.tw信箱,本中心將在收到訊息後儘快回覆您,謝謝您!

二、隱私權保護政策
歡迎您蒞臨「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在本網站活動的個人隱私權,本網站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為了幫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蒐集、應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請您閱讀下列說明:

適用範圍:
本網站為提供安全、可用與完整之資訊服務,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訂定本政策。以下的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有關個人資料的蒐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本網站所連結之其它網站。凡經由本網站連結之其它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概與本網站無關,本網站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您在這些網站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運用
1.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分資料。利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線上服務,需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時,各承辦單位會依案件辦理需要請您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通訊住址等個人最新、最真實之資料。如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則本網站有權拒絕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2.本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本網站管理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進行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本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3.本中心除公務性電子郵件回函及您所註冊訂閱的電子報外,不主動寄送任何電子郵件。若您收到偽造本網站寄送的廣告或垃圾郵件,請諒解此部分並非本網站所能控制範圍,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
4.本網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本網站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配合司法單位的調查。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關於網站安全機制
1基於對本網站主機安全之維護,本網站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對於破壞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的異常行為,將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位。
2.任何危害本網站資訊安全之行為人,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關於隱私權保護之諮詢與救濟
本隱私權政策將適時依據法律修正、技術發展及內部管理制度調整而配合修改,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及網路安全,當本網站完成修改時,會將其刊登於本網站中,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來信與我們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