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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靜也是危險?電動車低速警示音法規發展與系統設計
車輛中心 技術服務處 楊一平
當大多數人聽到「車輛行駛時太安靜,也是危險」時,定會滿臉疑惑吧,車輛行駛過程的寧靜度與低噪音,不正是展現車輛製造工藝的優異性嗎?這不也是電動車(包括油電混合動力車)所一直強力標榜的優點之一嗎?這時,怎麼反變成缺點?甚至造成危險呢?
這是由於電動汽車在低速行駛時,因為少了引擎運作的聲音,此時幾乎寂靜無聲,加上如果受環境背景噪音吵雜度的影響,多數行人可能難以察覺身邊已有車輛靠近,有可能無法立即反應避開,進而造成電動車碰撞行人的意外發生。依據美國高速公路財損研究中心(Highway Loss Data Institute,HLDI)的資料顯示,油電混合動力車以單純電動模式行駛時,比一般傳統內燃機車型造成行人的事故比例,竟高出了20%。
根據日產汽車公司的研究發現,電動車和傳統內燃機汽車在超過20km/hr速度行駛時,車輛的輪胎和風切在這樣的速度下即會產生可受辨識的噪音,且無論是電動車或傳統內燃機汽車,此兩種車型的行駛噪音幾乎相當,且容易為人所查覺。但電動車在20km/hr的速度之下行駛時,車輛所發出的噪音對於行人(尤其是視力障礙者、兒童及老年人)則會有聽覺敏感度相對降低且很難察覺的現象產生,因此增加了電動車低速行駛時的碰撞風險。
根據研究,如果能在電動汽車上裝置行駛音系統,使電動車行駛的定速噪音可達到與一般內燃機汽車的音量相當,就可達到對行人的警示作用,同時大幅提升行駛安全與降低碰撞風險。因此日產汽車公司研發出行人警示音裝置VSP(Vehicle Sound for Pedestrians,圖1),並裝配到該公司所推出的電動車Nissan Leaf,藉由控制器判讀車輛速度、踏板、檔位等訊號,使得電動車在車速30 km/h以下時,可經由引擎室內的揚聲器產生警示音以警示行人,當車速超過30 km/h以上則停止輸出警示音。
在Nissan Leaf VSP的警示音技術規格分析中,當車輛以定速10 km/h行駛時,車輛左前方總聲壓在警示音開關間有8dB(A)的差距,差異最大的頻率範圍則為400 Hz~2.5k Hz(參考圖2),根據量測結果發現,其車外行駛的定速噪音已接近於一般內燃機車種的聲音音量,應能達到對行人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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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Nissan Leaf VSP(Vehicle Sound for Pedestrians)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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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Nissan Leaf VSP ON/OFF聲壓量測情況及結果頻譜 |
針對電動車行駛時太安靜以致衍生出行人的安全問題,各國在推行電動車運行的同時,亦就此議題進行討論並訂定相關規範。美國國道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繼2010年規範了行人安全加強法案(Pedestrian Safety Enhancement Act,PSEA)後,現在又就?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法?作正式提案,此法令將規定?純電動車、或是有純電動車模式的Hybrid油電混合動力車,在時速低於18英里 (約29km/hr) 時、必須發出聲響以提示行人?,才可合法銷售及上路;這套標準將會保護視覺障礙者及幫助路上行人辨別車輛位置,及協助判斷上述機動車輛是否正在接近或離開;歐盟也將動力混合車及電動車之警示音項目列入ECE RE3 Consolidated resolu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vehicle 2011/06/30 R02草案,目前尚未公佈切確實施日期。
電動車的行人警告裝置規範的制定,儼然已成為先進國家對道路行車安全法令的重要討論對象。目前國內在工業局先導運行計畫推動下,已經有數百輛電動車上路運行,而國內針對相關車輛裝設行人警告裝置的法令規範,現階段已參考ECE RE3 2011/06/30 R02完成車輛安全法規條文草案修訂,就等通過並公佈實施日期後即可執行 (相關法規條文草案可上網查詢http://www.vscc.org.tw/Public/MeetingTypeData/20127181555117055.pdf)。
車輛中心的NVH團隊也重視電動車低速行駛時音量過低的問題,於2012年進行行人警示音與引擎聲擬真技術的研究,並結合國內車輛研發業者,開發出國內第一套以引擎擬真音為車外警示音之雛型實車平台(含車內行駛擬真音,如圖3),其功能已大部份符合國內車輛安全法規條文草案要求,未來將繼續就本技術修改成完全符合國內車輛安全法規條文要求,並搭配車載中控主機作整合開發,將此系統的概念及邏輯結合多元音效,整合can-bus與car PC成為套裝產品,進而推廣至電動車設計開發,除增進國人道路與行車安全,也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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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行人警示音技術雛型實車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