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爭取逃生的救命時間 車輛內裝耐燃性能介紹

2011 / 09 / 13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零組件品質部 / 林永明

在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上您是否曾經看過火燒車?無論是大車或小車,使用時皆有引擎或運轉中的電系設備所產生之熱源,且常處於高溫、砂塵、震動等惡劣工作環境中。雖然在車輛設計開發階段,理應經過縝密的設計與繁複的安全性、可靠度試驗,例如排氣系統與燃油系統的隔離等,以避免車輛起火燃燒之意外,但不可否認的,若汽車各系統充斥著熱、油與電的存在,火燒車意外時有所聞也就不足為奇了;此外,若駕駛人或乘客有抽煙的習慣,則相對風險更大。由於車輛內裝材料是由多種可燃物質所組成,這也是我們必須重視的地方,尤其是乘客多且逃生較不易之大型客車。

1992年健康幼稚園遊覽車火燒車事故,造成23人死亡;2003年尊龍客運國道事故後火燒車,造成6人死亡;2009年彭山隧道遊覽車起火,所幸無人傷亡。車輛使用中發生火災的例子,幾乎時時都在上演,無論是電路系統走火、燃料系統破裂或是煞車系統過熱,車輛本身隱藏了許多風險性。據2003年尊龍客運事故火燒車成功逃出的乘客表示,「煙竄的很快,馬上就黑掉了,找不到逃生門…,時間太快了,以秒計算的…」,事後檢察單位將問題的癥結指向安全門遭違法加裝座椅阻擋,以致逃生不及,但就另一觀點來看,若火勢不會蔓延的如此快,甚至車身內裝件能阻斷燃燒,或許就可提供乘客更充裕的時間來冷靜逃生,否則火勢凶猛濃煙嗆鼻,根本無法保證乘客在驚慌下能順利找到安全門,運用逃生設施。

為了爭取更多的逃生時間減少悲劇發生,世界各國莫不把車輛的逃生設施、火災防止及內裝耐燃等要求列為強制性法規。國內也是如此,在多起重大事故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後,政府相關單位也開始重視此一問題,完備乘用車安全相關法規,其中,內裝耐燃性的要求,可說是扮演阻斷火源快速蔓延的重要角色。

針對內裝耐燃性的要求,我國所採用標準有:CNS 13387及交通部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190項,燃燒速率皆不得超過102mm/min,因此在內裝材料部份必需添加阻燃劑來達到不燃燒或減緩燃燒之要求。車輛內裝可燃材料材質主要分類為皮革類、塑料類、泡棉類、織布類及木質類等5大材質類別,其中木製品及真皮皮革製品這兩種天然材質,本身燃燒速率即不會太快,算是較佳之緩燃材料。而塑料、泡棉、織布這類材料,主要多為石油基製成之聚合物材質,或是由易燃之棉麻布料製成,這些都是易燃材料,若無添加適當之阻燃劑,就不易達到減緩燃燒速率之目的。

在車輛上使用之內裝部品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
(1)椅墊、椅背
乘室內座椅之坐墊部品及椅背部品。(如:座椅、頭枕、椅套、座椅扶手、附屬配件等)
(2)地毯
裝置於車室內地板上之部品。(如:地板、階梯、腳墊、防水墊等)
(3)頂蓬
裝置於車室內車頂之製品。(如:遮陽板、天窗、頂蓬燈罩、置物架之可      燃裝飾等)
(4)飾版
裝置於車室內之飾板。(如:車門前、後及側邊飾板、駕駛艙儀表板、護      膝板、後隔板、喇叭蓋、冷氣出風口、門飾條等)
(5)窗簾
裝置於車窗之製品。
 
 

內裝材料依部品分類
(圖片來源:http://tw.autos.yahoo.com)

總之,在政府法令強制要求下,市售車輛產品都必需經由內裝耐燃性檢驗合格,只要消費者不要任意改裝,自然就能保護您”爭取逃生的救命時間”。
相關車輛內裝耐燃性能的資訊,歡迎您洽詢車輛中心林永明工程師 電話047-811222 分機3335  email:larry0818@art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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