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國內大客車整車驗證項目測試內容簡介

2010 / 11 / 11

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整車安全部 / 蔡世欽

一、前言
交通部自1998年10月開始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逐年增加審驗車種及檢測項目,大客車也在被要求列為審驗車種之ㄧ,且逐年依據法規需符合不同之檢測項目,在新車出廠新領牌照前,需執行相關整車及零組件驗證項目之測試,取得相關檢測報告,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才得以至監理所站辦理新領牌照登檢正式上路。
所謂的『整車驗證項目』測試到底有包括哪些呢?
二、大客車整車驗證項目測試內容
依據交通部公告之『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甲類大客車(M3類),整車驗證項目之測試包括:車輛規格規定(車輛尺度限制、車身各部規格、汽車軸重、各類裝置安裝規定)、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95.07.01起實施)、靜態煞車、汽車傾斜穩定度規定、聲音警告裝置安裝規定、動態煞車、火災防止規定及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等項測試項目。
(一)車輛規格規定測試內容簡介
車輛規格規定測試內容包括:車輛尺度限制、車身各部規格規定、汽車軸重、各類裝置安裝規定等項測試項目。
(二)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測試內容簡介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自2006.07.01起實施,有關大客車測試部分可分為近光燈垂直傾角及燈光尺度兩大部分,近光燈垂直傾角主要測試車輛在空載(僅駕駛一人)及車輛滿載(所有乘員、行李廂及行李架皆有配重)兩種狀態下測試頭燈之傾角。
        計算方式與示意圖(如圖1),實車測試情形如圖2所示。燈光尺度部份包括:盞數、燈色、裝設位置、投射方向、幾何可視性、電路 接線、識別標誌及其他等項規定。
    光型傾斜度(%) =  × 100﹪
    h1:明暗截止線上特定點距地高
    h2:近光燈中心點距地高
     L:近光燈燈具與屏幕之距離
        說明:以L=10公尺為例,且初始照準規定:-1.0%~-1.5%為例,則明暗截止線(h1)較近光頭燈中心(h2)低10公分~15公分,即可符合初始照準規定。

圖1 大客車近光燈垂直傾角計算示意圖
圖2 近光燈垂直傾角測試情形

(三)靜態煞車
本項目檢測主要以煞車試驗機於車輛停止狀態下,進行車輛車輪之最大煞車及手煞車力量,煞車總效能須≧(前軸+後軸)空重50%,平衡度左右輪相差≦30%,手煞車≧16%車重。
(四)車輛傾斜穩定度測試測試內容簡介
目前汽車傾斜穩定度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車高3.4公尺以上之各型式大客車,皆需通過滿載傾斜測試,左右二側之配重傾斜穩定度均應大於28度(如圖3)。
   

 
 圖3 大客車傾斜穩定度測試情形

(五)聲音警告裝置安裝規定測試內容簡介
本項目檢測主要以噪音計於法規規定之位置範圍,量取大客車之聲音警告裝置(喇叭)之最大音量,並判定是否藉於法規值94~112dB(A)。
(六)動態煞車測試內容簡介
動態煞車測試的目的在於驗證車輛之煞車系統於不同負載與特殊使用狀況下之煞車性能,煞車性能的量化指標為煞停距離(如圖4)、減速度及煞車操作力,煞停距離越小或減速度越大代表車輛煞車性能越好。
 

 
圖4 車輛執行型式0試驗

(七)火災防止規定測試內容簡介
 本項法規分為大客車火災防止設計符合性聲明項目、大客車火災防止設計符合性查檢項目及大客車火災防止檢測項目三大部分,大客車火災防止設計符合性聲明項目包括:引擎室、加油孔、燃料供應系統、電力設備與電線及材料等五大部分,上述五大部份於車輛開發設計及組裝時即應納入此部分,該部分由廠商自行宣告符合。
(八)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測試測試內容簡介
 本項法規為依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五十五、大客車車體結構強度,可分整車翻覆試驗(如圖5)、等效試驗-車身段翻覆試驗、等效試驗-車身段模擬靜態負載試驗、等效試驗-依據零組件試驗之模擬靜態計算及等效試驗-電腦模擬整車翻覆試驗(如圖6與圖7)等5項驗證項目,可擇1種試驗符合即可。
 

  
  圖5 整車翻覆試驗
   
 圖6 骨架擠壓後情形  圖7 骨架擠壓後模擬圖

 三、結語
車輛中心已完成大客車整車及零組件驗證項目之相關實驗室建置,同時已取得交通部認可之實驗室,除了可以執行相關整車及零組件測試取得檢測報告外,亦可提供大客車認證法規諮詢及車身骨架設計改良等項服務, 協助國內車輛及車體產業升級。
若您有大客車整車驗證相關問題,歡迎您聯繫:
蔡世欽 工程師 電話047-811222 分機2112 、e-mail:dennis@art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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