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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技術處「優質平價新興市場產品研發與輔導計畫」釋放政策利多--搶攻新興市場龐大商機,機不可失!
企劃部 / 營運企劃課 陳信宇
99年4月22日行政院核定經濟部「優質平價新興市場推動方案」,鎖定中國大陸、雙印(印度、印尼)及越南等新興市場,結合經濟部各相關單位包括技術處、工業局、中企處、商業司及貿易局之資源,分別架構「創新研發生產平台」、「國際行銷整合平台」、「環境培育塑造平台」等3大主軸,協助廠商從微笑曲線的前端至後端進行整體輔導,進而爭取新興市場廣大中產消費族群之龐大商機。
經濟部技術處據此於5月1日公告受理申請「優質平價新興市場產品研發與輔導計畫」,其係「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項下之時效性政策計畫,希冀透過科專計畫補助資源,建立國內業者對於產品定義的能力、自主創新的能力及對於新興市場與通路的掌握能力,補助範圍包括產品技術之創新、產品創新設計、創新商業模式導入以及製造服務化、服務科技化等,提供廠商產品測試/服務驗證/商業實證之經費補助,鼓勵業者開發出符合新興市場需求的產品規格與功能,並規劃未來進軍新興市場之布局策略。其特點與內容差異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較短:執行期間比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期程縮短。
二、經費補助上限較優:先期研究階段,單一廠商500萬元,多家聯合800萬元;研究開發階段,不受每一廠商3年3,000萬元補助經費總和限制。且兩階段之補助款上限皆為50%,不因計畫屬性而有所差異。
三、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補助比例較大: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兩項政府補助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總補助經費50%為原則(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40%);計畫中用於補助取得曾受科技專案捐助或補助之研究成果,其總額不得超過各項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計畫可補助經費40%(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20%)。
四、兩計畫補助內容差異整理如下表。
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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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平價新興市場產品研發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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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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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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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研究(Phas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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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開發(Pha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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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研究/先期規劃計畫(Phas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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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開發/開發建置計畫(Pha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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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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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6個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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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2年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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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1年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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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3年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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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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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每一廠商3年3,000萬元補助經費總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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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廠商3年內補助經費總合不得超出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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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比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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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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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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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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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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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9年5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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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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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階段適用之申請計畫屬性對照表:
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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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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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研究計畫(Phas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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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開發計畫(Pha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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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產品研發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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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有意願朝新興市場發展,但對於市場需求掌握不足,藉協助其從市場需求著手,凝聚業者對下世代產品的發展共識,著手進行未來產品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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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聯合提案,產出原創規格(需求掌握、產品定義、快速雛形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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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應用關鍵技術,進行產品開發加值(跨界整合、關鍵技術研發、雛形前瞻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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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產品策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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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台商在新興市場的策略布局,協助具有優勢產品業者,透過業界科專政策性工具進行先導實證,提升各類產品/服務的效能與商業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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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價商品優質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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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新興市場因所得提升,而期望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的消費者,運用關鍵技術或整合已有科專研發技術成果推動平價商品優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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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計畫若有任何的問題與需求,歡迎免費洽詢車輛中心:陳信宇 / 04-7811222#3504 / csy@artc.org.tw,相關申請資料亦可上網(http://innovation1.tdp.org.tw/)查詢下載。計畫受理窗口:經濟部技術處業界科專專案辦公室,電話:(02)23412314轉分機231,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二段51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