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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TES測試,電動機車更有保障--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整車性能篇)

2010 / 03 / 12

車輛中心 試車場部 / 實車測試課  陳銘旭
 
 

 於前期「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Taiwan E-scooter Standard, TES)-耐久篇」一文中,提到經濟部工業局對於電動機車之發展方向,並簡要說明其整車加速耐久試驗之目的、方法及規範。本文將延續前文,針對TES中電動機車整車之實車性能試驗簡述說明。

電動機車與一般同級汽油機車應大致用途相同,因考量到消費者使用不同能源時,其表現出之性能與傳統汽油機車不可有太大差異,因此工業局在TES中研擬了電動機車整車性能規範,共計8項試驗,其中與實車道路試驗相關的有5項(附表),這5項試驗,對於輕型小型輕型等級車輛的試驗方式並無太大差異,僅部分試驗條件或標準有所不同,以下就各個試驗簡要敘述:
 
1. 爬坡性能:電動機車除一般道路的行駛外,也可能行駛在坡度之道路(如:地下道或地下停車場等),車輛應保持一定之車速持續爬坡而不致於停止。以實車路試方式進行本試驗時,依規定行駛於12%(小型輕型)或18%(輕型)之坡度道路,以確認其爬坡能力。
 
2. 最高車速:最高車速對於車輛是相當具代表性之性能指標,同時亦為其他法規或標準試驗條件之重要依據(如續航性能試驗)。以實車路試方式進行本試驗時,試驗過程應保持在最大加速踏板行程狀態下,當車速達到最高速率後,持續穩定行駛一段路程,確認該段路程之距離所獲的之平均速度是否符合性能要求。
 
3. 加速性能:加速性能的表現並不單只是性能展現而已,對於車輛起步穩定性,或行進間之再加速(如超車需要)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以實車路試方式進行本試驗時,車輛由靜止狀態,以最快方式使加速踏板行程達到最大並維持,量測車輛由靜止至行駛50公尺(小型輕型等級)或100公尺(輕型等級)之距離與時間,以確認其加速能力是否符合規範。
 
4. 續航性能:電動機車是利用電池來驅動車輛行駛,而主電池容量與效率決定其續航能力,但國內目前暫無法像汽油機車一般,可隨時至加油站快速補充燃料以繼續行駛,僅能以家用電進行充電,因此其主電池單次充滿電後可行駛里程之指標就相當重要。下圖為本項試驗中,TES所規定之一個完整循環的車輛行駛模式,係由加速、定速、減速三種行車型態組合而成,藉此循環重複進行試驗至TES規定之試驗終止時機後,計算本試驗總累積里程是否符合規範。
 TES續航性能試驗之行駛模式(資料來源:經濟部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
 
 
5. 殘電顯示:電動機車所謂的「殘電顯示」,可類比於一般汽油機車之燃料油表,當電力低於一定程度時,應有一個警告方式,以提醒消費者應儘快進行主電池充電,且在產生警告訊息後,車輛不可立即失去動力,至少應可行駛至一個規定之距離,以利消費者順利回程充電。本試驗係以定速行駛模式進行,當行駛低於TES規定之試驗終止時機後,計算產生警告訊息與試驗終止的兩個時間點之間所累積的距離,確認其是否符合規範。
 
以上所提之TES 5項整車性能試驗中,除第3項之加速性能試驗依規範必須於實車道路進行試驗外,其餘的4項試驗可選擇的執行方式有實車道路或動力計兩種(除特定車輛外),在申請委託試驗上具有相當的彈性。政府制訂TES如前所提之多項試驗項目,除希冀能確保消費者使用上之人車安全及享有購買補助外,亦可對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如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請洽:
試車場部實車測試課  陳銘旭,04-7811222分機2424
或逕行至工業局之電動輛產業網,下載「經濟部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網址:http://proj.moeaidb.gov.tw/lev/Files/Method/200933010254.pdf )
 
 
 
(附表)電動機車性能標準及相關測試規範(資料來源: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補助及獎勵實施要點)
項 目
輕型等級
小型輕型等級
適用規範及試驗方法
爬坡性能
百分之十八斜坡每小時達十公里以上
百分之十二斜坡每小時達十公里以上
TES-0A-01-01 電動機車爬坡能力試驗法
最高車速
平坦路面每小時達五十公里以上
平坦路面每小時達三十公里以上
TES-0A-02-01 電動機車最高速率試驗法
加速性能
零至一百公尺,
加速時間十二秒以下
零至五十公尺,
加速時間九秒以下
TES-0A-03-01 電動機車加速性能試驗法
續航性能
變速行駛續航距離四十公里以上
變速行駛續航距離三十公里以上
TES-0A-04-01 電動機車續航性能試驗法
殘電顯示
殘電顯示後可行駛距離在新車時≧宣告值且不得低於二公里,整車耐久試驗後≧宣告值的百分之八十五且不得低於二公里
TES-0A-06-01 電動機車殘電顯示準則及其測試方法
 
延伸閱讀: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耐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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