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對向來車的強光!--不可忽視的燈具改裝問題

2010 / 01 / 06

車輛中心 零件品質部/品質性能課 趙偉成

相信大家在開車時,有時總會覺得自己的大燈為何比別人暗,看不清前方,懷疑是不是燈泡或頭燈該換了;有時在會車時,對方來車的頭燈看起來不像是在照路面,而是朝自己的眼睛直射而來,刺眼的讓人看不清前方狀況。駕駛在追求更亮更廣視野的同時,是否也輕忽了本身所造成的另一種”光害”問題呢?以下是我們的探討。


汽車頭燈的設計需符合法規及行車的需求,依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執委會(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ECE)規範,良好的汽車頭燈除了光型、色度、抗熱穩定性及環境測試要求,針對氣體放電式(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HID)燈具,需有自動水平調整裝置以因應車輛姿態調整光型高度,以及頭燈清洗裝置,都是為了使光度分佈符合配光區域規定(圖一),不僅能提供足夠之照明,且會車時近光燈不致產生強烈、刺眼之眩光影響來車駕駛(圖二)。

 

圖一 符合ECE R112近光燈光型

圖二.未符合ECE R112近光燈之光型
(可能產生眩光)

一般駕駛在頭燈不夠亮時,首先會想到就是把電壓加大、更換大瓦數燈泡。燈泡發光的原理是把電能轉為光及熱,以上述方式雖可增加亮度,但潛在問題卻不容小覷。例如可能造成反射面過熱燒毀、燈殼融化起泡(圖三、圖四),嚴重者甚至線組燒毀造成火燒車等情形。

若是換裝HID光源,則會有光源、光型及水平調整等三項問題。就光源部份,歐規ECE R99要求HID光源應通過尺寸、色度、光通量、老化程序、啟動、運作、熱態再啟動、電氣特性、光度特性及紫外線(UV)輻射等試驗,種類分為D1S/D1R、D2S/D2R、D3S/D3R、D4S/D4R八類,所以若非原設計即採HID光源之頭燈燈具,使用非上述八類型號之HID光源,都不符合ECE的要求,使用安全性堪慮。

 

圖三 燈殼融化起泡

圖四 燈殼融化起泡


就光型部份而言,車燈光型最主要的設計原理,是將光源置於曲面焦點,經反射面、燈殼或透鏡雕琢成符合法規之光型。焦點位置需非常精準位於原設計位置上,誤差就算只有1nm,成相的光型就會失焦,造成眩光或光型過於集中而廣度不夠(圖五)。

 

圖五 各種光型失焦情形

HID光源不像傳統燈泡以燈絲(鎢絲)通電產生光能,而是以高壓放電電弧取代燈絲產生光亮,其作用方式是將車上12V DC電源經由高電壓交流的安定器(BALLAST),在填滿氙氣(惰性氣體)與許多不同配方的金屬鹽燈泡中,以超過2萬伏特高壓產生電弧發光。改裝用HID光源,其發亮的電弧位置與傳統鎢絲燈泡發亮的燈絲位置一定不同,故在不變更原有頭燈燈具的狀況下,單純更換HID光源通常會造成失焦、光型擴散等問題,產失眩光而嚴重影響對向來車視線(圖六、七)。

圖六 經過原廠設計之HID頭燈

圖七 市售HID光源直接裝入未經過設計之頭燈(光源失焦)

此外,HID光源顏色明顯異於傳統鹵素燈泡。一般鹵素車燈的色溫最高約可達3,200 K(K為絕對溫度單位,指黑體在該絕對溫度時發出之「光色」),白光偏黃色,但HID的色溫,卻普遍在4,200 K以上,類似於太陽光色。市面上的HID產品為吸引消費者,在色溫上大做文章,某些改裝品甚至標榜8,000 K、12,000 K等,已嚴重偏藍光(圖八)。在人眼可見光範圍內,藍光的波長最短,最容易散射,穿透性較差,所以在天候不佳時(雨,霧,雪),易造成照度不佳,無法辨識行車路況而增加行車危險性。

就水平調整裝置而言,前段曾提過,依ECE規定,HID燈具需有自動水平調整裝置以因應車輛姿態調整光型高度,因此若燈具及車輛無配置自動調整水平機構,即使燈具與HID光源搭配能產生符合規定之光型,也無法因應車身姿態(因路況或車輛載重分布而異)進行調整,仍可能因截止線過高或過低導致眩光或照射距離過短。

 

圖八 色溫對照表

除上述三項主要問題外,擅自改裝HID還可能會造成以下問題:
1. 未經紫外光輻射含量測試的HID光源,可能會散發過量的紫外光,塑膠燈具長期照射下可能會 
    加速老化,產生包括燈殼霧化、反射面電鍍層老化等現象,縮短燈具使用壽命。
2. 長途行車下HID可能會產生高溫,未經穩定性測試的燈具可能會產生塑膠件融化、線路保護套
   燒毀、線路裸露短路等現象。亦可能因焦距改變焦點集中於燈殼上,使燈殼融化起泡,影響
    安全。
3. 搭配HID之安定器,若未符合ECE R10電磁波相容性之要求,易造成車輛電磁波干擾,重則影
    響行車電腦等安全控制裝備,危害行車安全。
4. 若改裝燈座不良,或直接於燈座挖孔,會造成燈組漏水,導致內部產生鏽蝕老化,電器短路。


依駕駛本身的觀點,增加自身車輛前方照明的範圍與距離,是駕駛者本身的期待,但道路上的車輛不只有自身一輛,以置換更光亮的光源來達成本身自私的需求,而無視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這是危險且法令也不允許的。更何況經過上述的說明,不符合法規要求的產品,不但無法達到原先要提升的安全性,反而會嚴重影響到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奉勸各位消費者在改裝燈具前應三思。


車燈產品設計不是只有亮而已,ARTC持續站在為提升國內車燈產品水準、提升行車安全的立場,積極從事車燈產品的研發、設計、改良、內外銷驗證及法規研究,以期帶給所有道路使用者更完善、安全的行車環境。

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請洽:


品質性能課
石茂俊 工程師,04-7811222分機2308,e-mail:smj@artc.org.tw
            
趙偉成 工程師,04-7811222分機2113,e-mail:chao@art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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