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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駕駛監控到自主停車:最小風險機制的技術設計
研究發展處 王崑賸
隨著車道置中、主動車距巡航等輔助駕駛功能逐漸普及,駕駛在系統介入期間容易降低警覺、分心,甚至陷入疲勞。當駕駛無法即時恢復控制時,車輛如何自主將行車風險降至最低並安全停車,便成為輔助駕駛安全設計的關鍵課題,而這正是「最小風險技術」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本文以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於2024年9月正式生效的《UN R171 駕駛控制輔助系統(DCAS)》法規為例,說明此項技術的運作機制與設計邏輯。
一、看得到駕駛:駕駛狀態監控
最小風險技術的前提,是系統能即時掌握駕駛是否持續投入駕駛任務。系統主要從兩方面進行判斷:
• 手部操控偵測:判斷駕駛是否握持方向盤,若雙手離開方向盤,即視為未參與駕駛。
• 視線注意力偵測:透過座艙攝影機判斷駕駛是否持續注視前方,若視線長時間偏離,即視為分心。
為避免誤判,系統會區分駕駛短暫查看後視鏡與真正分心的情況;當視線重新回到前方時,即認定駕駛已恢復專注。

圖 1、以方向盤握力與駕駛監控攝影機判斷駕駛是否參與
二、叫得醒、停得安全:警示升級與自主停車
駕駛一旦被判定為分心或未握持方向盤,系統不會立即接管或停車,而是分階段加強提醒;若駕駛始終未回應,系統才會啟動最小風險程序,自動將車輛安全停下。其重點不在於「使車輛停止」,而在於「安全地停止」,並依不同情況分為兩種處理路徑:
• 未握方向盤(HOR):系統先以聲光方式提醒駕駛重新握持方向盤,若仍無回應,則逐步加強警示,最後判定駕駛不可用。
• 視線脫離(EOR):系統先提醒駕駛將視線移回前方,若未改善則逐步加強警示;若仍無回應,則發出直接接管警示(DCA),要求駕駛立即接手,最後同樣判定駕駛不可用。
由於視線離開路面比放開方向盤具有更高的風險,因此EOR路徑的警示升級速度更快,且增加一道DCA提醒,整個提醒流程約歷時二十餘秒。此外,為避免駕駛過度依賴系統,若短時間內累積過多次提醒,系統將強制停用相關功能至少30分鐘。

圖2、HOR警示升級示意圖

圖3、EOR警示升級示意圖

圖 4、系統禁用機制示意圖
三、技術落地:從自駕電巴展現成熟度
最小風險技術並非僅止於法規條文。車輛中心(ARTC)已將其核心能力實作於國產自駕電動巴士,並橫跨不同車型與自駕等級,累積實車驗證經驗。
在Level 3自駕電巴方面,車輛中心主導整合國內車電供應鏈,以成運汽車電巴平台打造國產自駕車輛,並自研決策控制軟體,涵蓋感知融合、自駕控制、駕駛接管判斷與風險應變決策,同時實現車道維持、主動閃避及駕駛狀態監控等功能,恰與本文所述的最小風險技術鏈相互呼應。該系統符合UN R157 Level 3標準;車輛中心並進一步導入本文所述的UN R171法規,將最小風險機制向下延伸至Level 2駕駛輔助系統的開發。
為支撐更嚴苛的驗證需求,車輛中心並規劃啟用全天候高速自駕驗證場,以200公尺隧道重現降雨、起霧及日夜等情境,可進行最高時速110公里的自駕實車測試。上述成果顯示,最小風險相關技術已完成國產自駕電巴的實作與場域驗證,並具備移轉至其他M、N類車型的技術基礎。

圖 5、車輛中心 Level 3 自駕電巴與最小風險靠邊停車示意
四、結論
綜上所述,最小風險技術透過「駕駛狀態監控 → 漸進式警示 → 自主安全停車」的完整技術鏈,處理駕駛無法持續操控時的安全退場問題,並輔以強制停用機制,抑制駕駛對系統的過度依賴。UN R171法規的正式發布,已為此類高階輔助駕駛技術建立明確且嚴謹的設計與驗證準則。然而,隨著相關功能逐步邁向實用化,未來系統在面對「高速公路外側車流稠密」或「惡劣天氣導致視線不良」等動態情境時,如何更精準地執行自主變道與路肩避險,仍是工程實務上的關鍵挑戰。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將持續投入相關法規驗證與模擬測試能量,協助國內業者跨越國際市場准入壁壘,全面提升國產輔助駕駛系統的主動安全防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