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文章

自駕計程車邁向商轉,配套政策同步規劃

2022 / 11 / 14

車輛中心 產業發展處 陳鈺妏

計程車服務逐步走入自駕時代,在正式商轉前不僅考驗廠商技術成熟度、商轉法規,更挑戰公眾接受度,自駕計程車一般需歷經「有安全駕駛員道路測試」、「無安全駕駛員道路測試」,最終方能取得營業許可,儘管資金、技術、時間挑戰性高,但預期商業利益豐碩,吸引多家企業巨擘投入。

自駕計程車正式進入商轉階段

依據Frost & Sullivan分析,自駕計程車業者商業化藍圖(如圖1),可分為測試、早期試乘、商轉及拓展四階段,2022年僅少數廠商邁向商轉,如率先展開試乘的Waymo自推出起便收集乘客反饋與體驗作為後續改善方向,2020年於亞利桑那州鳳凰城指定區域開啟試乘營運,乘客只需透過手機App選定上下車地點,便可等待無人車接送,車內即時顯示Waymo感知的周圍環境及行駛路徑,讓乘客對Waymo駕駛行為一目了然,同時也更加安心,之後Waymo將試乘版圖拓展至加州舊金山,未來將朝人口更為稠密的洛杉磯前進。小馬智行同為少數邁入商轉的廠商,2021年底於北京展開駕駛座有安全駕駛的收費服務,2022年允許安全駕駛員坐於副駕的試點許可,正式進入駕駛座無人載客服務。

中國大陸百度2021年進入試乘階段,並規劃2025年部署65個城市,2022年已開放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1座城市,並同小馬智行獲得北京首批安全駕駛員坐於副駕的試點許可,而Cruise自2022年在舊金山展開試乘計劃後,同年6月成為第一家在舊金山拿到營業許可的自駕公司。除上述業者外,亦有AutoX、Motional等積極投入自駕計程車競賽。


圖1、自駕計程車商業化藍圖

資料來源:Frost & Sullivan、工研院,車輛中心整理

自駕計程車以科技創造乘客隱私空間

自駕計程車最大特色即採自駕系統取代駕駛人,雖節省人事成本但初期較考驗民眾接受度,因此早期部署多以試乘獲取社會信賴。目前自駕計程車座艙提供即時行駛路線資訊、充電插座、乘客監控系統與手機App結合等科技功能,且無駕駛共乘大幅提升隱私還能增加乘客空間,如Cruise開發可容納6人的自駕接駁車Origin,未來還能針對乘客需求提供娛樂、辦公等不同風格的艙內空間,活化搭車時光,甚至提供24小時服務,大幅提升便利性及商業利益。

表1、叫車種類差異性


資料來源:新聞媒體,車輛中心整理

政策開放特定條件運行,依自駕技術成熟度逐步放寬

隨Waymo、小馬智行等業者陸續走入商轉,相關政策由各國政府提供自駕車上路規範,如美國2022年允許無方向盤、煞車踏板等手動駕駛配備自駕車輛上路;中國大陸2021年允許自駕業者於240小時以上或1,000公里的道路測試後申請示範應用。

詳細自駕計程車上路細則交由地方政府研擬,目前均從限定條件開放營運逐步完善相關規範,讓自駕計程車得以合法上路,如美國加州允許Cruise在非惡劣天氣的舊金山指定街道運行,並限定營運時間為晚間10點至早上6點,最高限速為30英里/小時;中國大陸北京則規定自駕計程車副駕需配安全監督員,未來將視廠商技術逐步放寬營運規範。

訂閱電子報

「填妥下列資料,即可完成訂閱電子報手續」

ARTC行動辦公室

提供同仁各項作業系統之快速連結服務

SSL VPN服務 WEB Mail服務
您好: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中心隱私權政策要求,並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詳細閱讀本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及隱私權政策之各項內容,謝謝!

一、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暨個資提供同意書
1.蒐集目的:
o客戶服務(如參加研討會及座談會或教育訓練課程;進行客戶管理及拜訪;不定期發送本中心活動訊息、產業訊息或相關資料等)。
o其他中心組織業務必要範圍(如辦理保險、辦理存/付/匯款、帳務/稅務管理、稽核/審計作業、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或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者)。
2.您所提供以下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姓名、公司名稱、職稱、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話、電子信箱)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皆受本中心保全維護,並將僅限於上述蒐集目的之業務範圍內使用。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本中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中心將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 本中心業務承辦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外部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本中心將善盡監督之責。
4.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中心您的個人資料,若您不願提供,本中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不正確,經檢舉、本中心發現或經他人冒用、盜用,有資料不實之情形,本中心有權終止您的權利。
5.若您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權利(即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有任何疑問,煩請至網站之「聯絡我們」留下您的訊息或使用電子郵件寄送到service@artc.org.tw信箱,本中心將在收到訊息後儘快回覆您,謝謝您!

二、隱私權保護政策
歡迎您蒞臨「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在本網站活動的個人隱私權,本網站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為了幫助您瞭解本網站如何蒐集、應用及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請您閱讀下列說明:

適用範圍:
本網站為提供安全、可用與完整之資訊服務,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訂定本政策。以下的政策,適用於您在本網站活動時,有關個人資料的蒐集、運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本網站所連結之其它網站。凡經由本網站連結之其它網站,均有其專屬之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概與本網站無關,本網站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當您在這些網站時,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關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與運用
1.單純在本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任何有關個人的身分資料。利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線上服務,需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時,各承辦單位會依案件辦理需要請您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通訊住址等個人最新、最真實之資料。如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資料,則本網站有權拒絕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2.本網站會記錄使用者上站的IP位址、上網時間以及在網站內所瀏覽的網頁等資料,這些資料係供本網站管理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進行總量分析,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且本網站僅對全體使用者行為總和進行分析,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
3.本中心除公務性電子郵件回函及您所註冊訂閱的電子報外,不主動寄送任何電子郵件。若您收到偽造本網站寄送的廣告或垃圾郵件,請諒解此部分並非本網站所能控制範圍,也無法負擔任何責任。
4.本網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本網站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配合司法單位的調查。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網站服務而用於管理。

關於網站安全機制
1基於對本網站主機安全之維護,本網站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對於破壞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的異常行為,將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位。
2.任何危害本網站資訊安全之行為人,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關於隱私權保護之諮詢與救濟
本隱私權政策將適時依據法律修正、技術發展及內部管理制度調整而配合修改,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及網路安全,當本網站完成修改時,會將其刊登於本網站中,如果您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歡迎來信與我們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