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發佈《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共有19類132種產品。對列入目錄內的商品,從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請,自2003年5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誌的產品不得出廠、進口、銷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辦理認證的程序是;中國企業按照規定的要求向有關認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外國企業或者其他申請人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由其指定的認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及其認證所需的有關資料。認證委員會受理認證申請後,組織對企業的質量體系進行檢查。國家註冊檢查員按照規定的要求,簽署檢查報告並將檢查報告報送認證委員會,同時對企業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現場抽樣,認證委員會通知認證檢驗機構對樣品進行檢驗,按照規定格式填寫檢驗報告報認證委員會。認證委員會對檢查報告和檢驗報告進行審查合格後,批准認證、頒發認證證書,並准許使用認證標誌。根據產品特點,認證證書有效期分為3年、4年或5年。對取得認證證書的外國企業及其他申請人的?品和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可以根據雙邊協定、多邊協定委託國外認證機構代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2001年第33號《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公告所示,符合《目錄》中之車輛產品皆須經由取得國家認可檢驗機構之檢測報告後,依照過渡時期《公告》制度,向國家經貿委申報,經專家對?品進行審核後,並按同一型式原則對企業申報的產品歸納合併,經審核合格的產品,發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並上網向社會公開,消費者購車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公告》進行車輛登記註冊,上牌後的車輛即可上路行駛。
中國商品進出口質量許可制度(CCIB)明年五月廢除,CCIB標誌已改用CCC標誌,有些項目是商檢局自行多的要求,例如輪胎、制動軟管,商檢局負責的項目在認證後會執行市場抽查,目前只有安全帶、安全玻璃、輪胎及摩托車發動機可先做單品再做整車測試認證
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車輛相關類
機動車輛及安全附件(共4種)
1. 汽車: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駛的M、N、O類車輛
2. 摩托車
3. 汽車摩托車零部件:汽車安全帶、摩托車發動機
機動車輛輪胎(共3種)
1. 汽車輪胎:轎車輪胎(轎車子午線輪胎、轎車斜交輪胎)、載重汽車輪胎(微型載重汽車輪胎、輕型載重汽車輪胎、中型/重型載重汽車輪胎)
2. 摩托車輪胎:摩托車輪胎(代號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輕便型系列、小輪徑系列)
安全玻璃(共3種)
1. 汽車安全玻璃(A類夾層玻璃、B類夾層玻璃、區域鋼化玻璃、鋼化玻璃)
2. 建築安全玻璃(夾層玻璃、鋼化玻璃)
3. 鐵道車輛用安全玻璃(夾層玻璃鋼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